我這兩天一直在想,敝公司的人員像不要命一樣的加班,那是不是代表著他們有權力可以遲到呢?

 

說實話,我自己也不是一個多準時的好孩子,一個月裡面我大概也會有兩、三天是遲到的,一方面歸於洛杉磯的車流量大到一個匪夷所思,另一方面其實也是自己有時候拖拖拉拉的也晚出了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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